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席学易院长谈起名测字的学问与艺术(一百零二)

发布时间:2017-12-30   浏览次数:486次

企业名称的社会时代特点

在我国,自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毛泽东时代实行的是计划经济,,因而企业的名称根据国家统一的原则,都是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来确定的,企业自身没有权利确定或更改企业名称。那时企业名称的构成绝大多数为“三段式”或“四段式”。所谓的三段式,就是地名加经营业务名称加企业组织形式,如济南柴油机厂。所谓的“四段式”就是三段式的基础上再加上财产责任形式,国营济南无线电厂。用这两种方法起名的企业,一方面可看出企业是属于全民所有制,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制,从这样的企业名称上来看,这种起名形式明显地显示出计划经济的色彩;另一方面,也可以看出企业所在地及该企业生产经营的是什么产品,而根本看不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与竟争力。中国企业界这种固定的呆板的起名形式,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缺憾,在过去,企业被看作是政府部门的附属物,名称中只冠以省市县名来显示其性质或级别,有时在同一地区同一地方出现数家同类企业时,对于企业的名称则干脆用序号加以区别,如济南第一棉纺厂,济南第二棉纺厂,济南第三棉纺厂等;在这些企业名称中,唯独缺少属于自己的个性名称——商号,值得欣慰的是,后来我们国家进行了改革开放,在进入改革开放的八十年代后,中国的企业与外界接触越来越多,企业家的意识逐步觉醒,大多数的企业开始重视商号,不少企业也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号。

未完待续......